遂宁中学校介福路校区直饮水设备租赁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18-1-30 00:00
|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49
四川省遂宁中学校 介福路校区直饮水设备租赁及维护项目 招 标 公 告
四川省遂宁中学校对介福路校区直饮水设备租赁及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直饮水设备租赁及维护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租赁及维护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为遂宁中学校介福路校区直饮水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期叁年。为学校提供持续直饮水设备及维护服务。
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累计类似项目销售或租赁安装直饮水主机净水设备业绩在5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声明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日没有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围标串标、弄虚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责任;
(4)存在诉讼或仲裁情况,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
(5)投标人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本地设服务机构。
(6)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回避原则:投标人不得与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到遂宁中学总务处报名登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下午5点。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育才西路96号
电话:0825-2227994 联系人:漆先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间暂定于2018年2月2日下午4:00时。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省遂宁中校施岳楼会议室
十、本招标公告在四川省遂宁中学校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招标人:四川省遂宁中学校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育才西路96号
联系人:漆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27994
四川省遂宁中学校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