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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2015-9-30 0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75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成都选拔中心的工作部署,为确保2016年空军招飞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我市空军招飞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和开招地区
2016年度空军面向全省招收飞行学员,任务指标以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通知为准。开招地区为全省所有市(州),任务数由全省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市(州)。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国防生班继续面向全省招生。
二、招飞条件
1.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
2. 身高在165-185cm之间,不满18周岁的164cm合格。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具有所在中学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文化成绩在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三、工作安排
我省2016年度空军招飞工作,从2015年9月下旬开始,到2016年7月上旬结束,具体分八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报名
1.普遍宣传。各县(区)招办结合辖区生源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先行指导督促所属学校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各学校要明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集中利用专门时间,重点面向符合自荐条件、预估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男生,积极营造踊跃报考的良好氛围。
2.集中宣传。成空招飞中心从9月下旬开始,派出宣传小组会同地方招办到部分省级以上示范中学进行“面对面”宣传发动。各学校要明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安排专门时间和场地,积极配合招飞中心宣传人员集中组织。
3.组织报名。在招飞中心集中宣传结束后,各县(区)招办统一组织辖区内中学学生报名,并于10月13日前将报名学生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名册上报市招办。
(二)文化素质审核
报名阶段,各县(区)招办在指导辖区中学做好报名学生的身体“五查”基础上,对其文化成绩进行初步估计把关。初选结束后,各县(区)招办牵头,按照招飞中心的相关要求,根据合格学生每次校级以上考试成绩、年级排名给出评估意见并报市招办,为下一步选拔检测、政治考核等阶段工作夯实基础。
(三)初选
1.时间安排:2015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具体计划安排以成空招飞中心通知为准)。
2.初选站设置:遂宁市在船山区设初选站。
3.注意事项:各县(区)招办要督促相关中学按通知要求,指派专人带队,组织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初选。学生参加初选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免收检测费用;带队老师的交通费用凭票由成空招飞中心按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分阶段复选
初步计划2016年2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招飞中心设站组织对部分文化审核靠前的初选合格学生进行复选,内容包括身体检测、心品选拔和政治考核初审(具体检测安排届时另文通知)。高考出分后,视情况对未参加复选且文化成绩达到推荐线的初选合格学生组织选拔检测,推荐线据参检学生整体文化成绩情况确定。 
(五)政治考核
2016年4月至6月,由成空招飞中心分批组织对我省检测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学生进行政治考核。
(六)定选
我省复选、政审均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推荐线以上考生于2016年6月下旬统一组织参加定选。
(七)保苗
方法步骤:一是初选结束后,相关单位安排专人与初选合格学生进行谈心,重点在视力保护、坚定志愿、文化成绩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二是复选结束后,将复选合格学生名单通报相关招办和学校,跟踪督促抓好保苗工作,对合格学生逐人进行谈话引导,进一步坚定学生报考态度,认识文化、身体保苗重要性,明确保苗的方法和标准要求。同时,给复选合格学生家长致一封公开信,重点介绍空军招飞的政策要求,强调保苗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苗内容和方法,争取家长的参与支持。三是各学校对复选合格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包干保苗措施,定期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沟通联系,连续掌握学生思想、文化和身体变化情况,确保保苗措施落到实处。 
(八)录取
高考成绩公布后,空军招飞局按照我省年度任务指标,对定选合格学生依据献身国防志愿书、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参照心理选拔结论、政治考核结论进行综合择优录取。新生进入空军航空大学报到后,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计划指标,筛选高考成绩优异、军政基础训练和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进行二次录取,于9月上旬送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地方高校培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空军招飞工作事关国家空防建设大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县(区)招办和有关学校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努力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高度,把空军招飞列入招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相对固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承办,各中学要明确招飞联络部门及联络员,具体组织协调招飞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各县(区)招办承办人、学校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10月13日前报市招办。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清当前招飞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针对应届、往届生均可参加报名、文化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政策要求,加大招飞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召开专门会议、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切实扩大空军招飞的社会效应;各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广播、橱窗等载体深入宣传,激发广大学生实现飞行梦、空天梦的理想抱负,充分调动更多优秀学生报名参选。
(三)扎实思想保苗。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文化基础好,高考志愿选择面广,各县(区)招办和中学要扎扎实实开展相关工作,正确引导招飞入围学生树立用忠诚和奉献托起“中国梦”、“强军梦”的理想信仰,努力提高学生对军事飞行职业的优越感和荣誉感。为防止录取前学生放弃现象的发生,各相关中学要安排德育、政教处领导和班主任定期与每名苗子进行谈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对报考态度不够坚决的要重点帮带,让考生切实坚定报考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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