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省遂宁中学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德育之窗 主题教育活动
遂宁中学《咨询员守则》
2011-8-27 0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49
    咨 询 员 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咨询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
2.爱岗敬业,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3.咨询态度热情、真诚、尊重、理解、富有同情心。
4.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5.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病例予以严格保密和负责。只在本中心存档,除法律要求的,一般不送其他单位和部门。
6.在咨询关系中的一切活动,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
7.与来访者保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关系。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访关系或转介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8.来访者的要求若超出咨询的职能范围则不予满足,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
9.使用心理测验量表、器械时须经来访者及中心负责人同意,并严格遵守《心理测验管理条例(试行)》和《心理测验工作者的道德准则》(中国心理学会1992年颁布)。
10.若在咨询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时,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不得在咨询中心办理与咨询无关的事。
12.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本中心进行。
13.本守则适用于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14.本守则自今日发布起实施。
 
遂宁中学校心理咨询中心
Copyright © 国家级示范高中-四川省遂宁中学校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2007609号-1  [网站资质审批号]:川教GZ-20120011   川公网安备 51090302000146号
[本部]:遂宁市育才西路96号  [联系电话]:(0825)2224785
[介福路校区]:遂宁市介福西路  [联系电话]:(0825)2318440
  [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825)2988759
[Email]:sn_wgb@126.com [网警电话:110]
技术维护:四川盟正科技有限公司 0825-2222245 微信:snwzjs QQ:12581378 邮箱:12581378@qq.com

GMT+8, 2024-5-14 16:00, Processed in 0.050107 second(s), 29 queries .

返回顶部


学校二维码
请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