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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制度
2012-8-13 0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306
    遂创文指〔2012〕6号

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关于印发《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推进制度》的通知

船山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制度》已经市创建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2年7月24日

 
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制度

为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实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调度会制度
(一)会议职责
调度会制度是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创建工作决策部署的实施载体。其主要职责是:
1.传达、贯彻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部署,研究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措施、办法。
2.组织成员单位交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向各责任单位提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负责重点工作推进的总协调。按照“遂委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市创建指挥部9个方面的工作。对创建中出现涉及多个部门、分属不同管理权限的问题进行调度,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途径、责任归属和工作期限。
4.点评、通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和方法,考核审定对责任单位的奖惩。
(二)会议组成
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市创建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长何大海召集,每年迎检阶段每周召开一次。重点时段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会议频次。参会人员为:
1.市领导
唐光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家正 市政府副市长
欧斯云 市政协副主席
2.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9个分指挥部牵头单位有关领导(遂委办发〔2011〕26号)
第一指挥部 古 诚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第二指挥部 李 劲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第三指挥部 龙德智 市工商局副局长
第四指挥部 刘辉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讲师团团长
第五指挥部 黎 敏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第六指挥部 陈祯友 市住建局副局长
第七指挥部 王 林 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第八指挥部 杨永生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第九指挥部 严敏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3.船山区、三园区分管领导
船山区   易志昂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经济开发区 何正良 管委会副主任
河东新区  孔庆洲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创新工业园 陈 学 党委副书记
4.指挥部4个督查指导组正副组长(名单见“督导制度”)
5.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正副主任
主 任  严敏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  范光彩 市文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主任  唐乐瑛 市文明办副主任
(三)调度会成员职责
1.按照“遂委办发〔2011〕26号”文件,落实各分指挥部和本辖区、本部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担负的各项任务。
2.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向调度会提出需要综合协调的议题和建议。
(四)工作机构
调度会办事机构设在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市五创办 联系人:黄涛 联系电话:2222216、2224431)。主要职责是:
1.负责调度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了解相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征询有关议题。
2.负责调度会的会务和资料收集、归档、保管。
3.编发会议纪要,制发专项通报。
二、督导制度
督导制度是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机制。
(一)督导机构
市创建指挥部下设4个督查指导组,分区域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1.第一督查指导组
组 长:金值伟 市委副秘书长、市保密局局长
副组长:杨兰英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王 林 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何开荣 市经信委党委副书记
龙德智 市工商局副局长
秦 丹 市司法局副局长
联络员:何 毅 办公电话:2226618 
手  机:15182589399 
督导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
2.第二督查指导组
组 长:袁仲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五创办主任
副组长:赵嗣兵 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陈祯友 市住建局副局长
何亚勇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范光彩 市文广局机关党委书记
喻 亮 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督办室主任
联络员:关相洪 办公电话:2318759 
手  机:13982568879
督导区域:创新工业园区
3.第三督查指导组
组 长:冯容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舒兆康 市交运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唐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 辉 团市委副书记
余 强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联络员:王益平 办公电话:2311652 
手  机:13909061744
督导区域:河东新区
4.第四督查指导组
组 长:严敏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傅宁丹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黎 敏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杨 勇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 玲 市妇联副主席
联络员:刘冰万 办公电话:2222216 
手  机:15388367711
督导区域:船山区
遂宁电视台、遂宁日报社、遂宁新闻网等宣传媒体派员参加督导,并按市创建指挥部要求进行报道。
(二)时间安排
督查指导小组每周督导一次,重点时段适时增加频次。
(三)督导内容
1.各督导组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调度会要求以及前期督导发现的问题,确定每次督导的内容。
2.市创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达的督查项目。
(四)督导方法
按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方法,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督导成果运用
1.立项交办。各督导组通过督查列出整改事项,以书面形式分解下达给有关单位。整改任务分解时须明确承办单位、办结时限、反馈要求,对涉及多个地区和单位的事项,须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2.汇报反馈。凡列入督办的事项,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办理,并向督导组和市创建办书面汇报反馈办理情况。
3.办结审理。督查人员对办理结果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督办事项及时报有关领导审结,对不符合要求的督办事项退回重办。市创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参加各督导组督导,及时报道各地先进典型,并对个别反面典型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4、立卷归档。督查事项经有关领导审结后,督办人员按文书处理要求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交文档人员存档备查。
三、汇报制度
汇报制度是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沟通管理机制。
(一)9个指挥部工作汇报。由牵头单位汇报,每年国检前3个月,每周向市创建指挥部书面报送工作情况,并在调度会上汇报前一阶段的工作进展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其他时间,每季度向市创建指挥部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导组工作汇报。每年国检前3个月,各督导组每周开展一次督导并向市创建指挥部书面报送工作情况;各督导组组长在每次调度会上汇报督导情况。其他时间,每季度向市创建指挥部书面报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三)被督查单位的整改情况专项汇报。被督查的责任单位向督导组和市创建指挥部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其主要领导在调度会上汇报整改计划、措施和效果,直至督查问题妥善解决。
(四)各地区、各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各责任单位每周向市创建指挥部书面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时段,须按照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充实汇报内容、增加汇报频次;需要提请指挥部协调的重点工作,须及时向市创建指挥部递交书面报告。
四、通报制度
市创建指挥部、市创建办制发通报文件。每年国检前3个月,每周通报一次,其他时间,每月通报一次。内容包括:
1.各项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2.调度会制度、督导制度和汇报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好的措施、经验、做法。
4.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落实不力、工作无作为的单位和个人。
5.市创建指挥部议定的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五、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是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
由市创建指挥部会商相关部门,从2012年起到2014年,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班子考核及干部考核。
1.市创建指挥部通报表扬每次加0.5分,市创建办通报表扬每次加0.1分。全年最高可加5分。
2.全年被市创建指挥部或市创建办通报批评一次的单位,扣0.5分。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在调度会上表态发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直至问题解决。
3.全年被市创建指挥部或市创建办通报批评累计两次的单位,扣2分,年度绩效考核降低1个档次。
4.全年被市创建指挥部或市创建办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单位,扣5分。在国检中因工作不力失分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领导向市创建指挥部作专项汇报。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逗硬实行问责追究制。
 
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整改通知书
遂创文办字﹝201 ﹞  号          年 月 日
                     
承办        
单位                    
主办单位                    
                    
负责人                    
                            
协办单位                    
                    
负责人                    
                            
                    
                            
办结时间                    
年  月  日                            
事实描述:        
        
        
        
        
督导组组长签字: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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